咨询热线:

138-5880-0698

您所在的位置: 泰顺县离婚律师网 >成功案例

律师介绍

叶果律师   叶果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系浙江泰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温州市A级诚信律师、温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温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与家族财富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事律师工作十几年,办理了千余件民事、...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叶果律师

手机号码:13858800698

邮箱地址:117335735@qq.com

执业证号:13303201010721241

执业律所:浙江泰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青草湾21幢19楼浙江泰辉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

为恶意逃债而离婚 双方财产约定无效

问:今年年初,我先后向李某夫妇经营的小卖部提供了13万元的文具等货物,但李某夫妇只给了我5万元货款。现在李某与妻子协议离婚,约定房屋家产等全部财产归妻子,债务由李某承担。请问我的货款还能要回来吗?

答: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债务也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李某夫妇存续期间欠下了共同债务,离婚时协议中约定由李某个人偿还,显然是一种恶意借离婚逃避债务的行为,他们对财产的约定无效,你可以向二人主张债务。新法制报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858800698

联系地址: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青草湾21幢19楼浙江泰辉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 2017 www.zjsls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